奈布的指尖划过纸页,能感觉到墨迹从最初的浅淡,渐渐变得浓重,连字迹都开始扭曲,透着一股压抑不住的激动。(三月廿二,晴。公子哥说,下个月就办婚事,他会给我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。我终于可以为我家更上一层楼了。那两个人的死,算得了什么?不过是我通往富贵路上的两块垫脚石罢了。)(三月廿五,晴。今日收拾东西,翻出了那件月白旗袍,就是我第一次去餐车时穿的那件。我穿在身上,对着镜子笑了好久。镜子里的人,眉眼精致,满身贵气,哪里还有半分往日的窘迫?他们说我心狠?说我忘恩负义?可笑!要怪就怪他们命贱,怪他们不识抬举,非要挡我的路!)日记的最后一页,墨迹浓得像是要滴出血来,字迹飞扬跋扈,和前面的娟秀判若两人,纸页的边缘,还沾着几滴干涸的泪痕,不知是真是假。(四月初一,晴。婚期定了,就在四月十八。我就要嫁给公子哥了!往后我就是人人羡慕的姨太太,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。反正人不是我杀的,是公子哥下的手,是范无咎自找的,就算真的有冤魂,也怪不到我身上!谁也别想挡我的路,谁也别想!)最后一个感叹号,被笔尖戳破了纸页,露出后面惨白的纸芯,仿佛是一颗被欲望啃噬得千疮百孔的心。字字句句,哪里有半分忏悔。全是颠倒黑白的推脱,是踩着别人尸骨往上爬的自私,是将所有过错都推到死者身上的无耻。奈布的眼神冷了下来,指尖用力,几乎要将纸页戳破。他终于明白谢必安那句加倍偿还的意思。这样的人,用同样的方式报复,都算便宜了他们。他合上日记,刚要揣进怀里,一股强烈的眩晕感突然袭来。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,攥住了他的后颈,将他往一个未知的空间里拖拽,耳边是呼啸的风声,还有谢必安若有若无的低语,像是在叮嘱,又像是在诅咒。眼前的奢华车厢瞬间扭曲碎裂,取而代之的是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和喧闹的人声。大红的绸带挂满了宅院的角角落落,贴着烫金喜字的红灯笼,在风里晃悠着,宾客们穿着的确良衬衫和喇叭裤,男人们梳着油亮的大背头,女人们烫着时髦的卷发,举杯谈笑,满院的喜气洋洋,却让奈布觉得无比刺眼。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不知何时,身上的衣服已经换成了一件洗得发白的黑布衫,袖口磨出了毛边,衣角还沾着几片干枯的草屑,和记忆里范无咎穿的那件,一模一样。这里,竟是白小姐和公子哥的婚礼现场。院子中央搭着戏台,戏班子咿咿呀呀地唱着《龙凤呈祥》,锣鼓声震得人耳膜发疼,宾客们围坐在八仙桌旁,桌上摆满了鸡鸭鱼肉,白酒的辛辣和菜肴的香气混杂在一起,熏得人头晕。不远处的红毯尽头,白小姐穿着一身红底金线的缎面旗袍,领口和裙摆绣着缠枝莲纹样,裙摆开叉到膝盖,露出一双穿着红色高跟鞋的脚,头发梳成蓬松的波浪卷,别着一枚赤金镶珍珠的发卡,脸上涂着明艳的腮红,嘴唇抹得通红,正端着酒杯,挨桌敬酒,嘴角的笑容,得意得快要溢出来。公子哥穿着一身挺括的中山装,胸口别着一朵大红花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满面春风地陪在她身边,时不时抬手搂住她的腰,动作亲昵,眼底却没有半分真心,只有敷衍。奈布站在角落的阴影里,看着这对新人郎情妾意的模样,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。他们脚下的红毯,怕是用谢必安和范无咎的血染红的吧;他们桌上的酒菜,怕是用那两个苦命人的尸骨换来的吧。白小姐端着酒杯,正好走到奈布所在的这一桌。她的目光扫过人群,当落在奈布身上时,脸上的笑容骤然僵住,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巴掌。酒杯从颤抖的指尖滑落,哐当一声摔在地上,碎裂的瓷片溅起,酒液洒了一地,溅湿了她的旗袍下摆。她像是见了鬼一样,瞳孔猛地收缩,脸色瞬间惨白如纸,嘴唇哆嗦着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,只有牙齿打颤的咯咯声。“范……范无咎……”她的声音尖利又破碎,带着难以掩饰的恐惧,像是被扼住了喉咙的猫,整个人踉跄着往后退,后背狠狠撞在身后的酒桌上,碗碟噼里啪啦地掉了一地,汤汁溅了旁边宾客一身。公子哥连忙扶住她,皱眉问道:“你怎么了?大惊小怪的,成何体统!”他的语气里满是不耐烦,显然是觉得白小姐丢了他的脸。